不可以。提前在借款中扣除利息的行为属于砍头息,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