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龙卡信用卡微信消费计积分

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活动主题:

龙卡信用卡微信消费,笔笔有积分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持卡人使用龙卡信用卡通过微信渠道消费,每消费1元可累计1综合积分。每位主卡持卡人每月最高获赠1万积分。

活动细则:

1.“微信消费,笔笔有积分”活动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我行系统入账显示的成功交易时间为准。

2.本活动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持卡人。(龙卡单位商务卡除外)。

3.仅限主卡持卡人具有积分获赠资格。持卡人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附属卡消费产生的积分累积到主卡。

4.本活动仅计算使用龙卡信用卡通过微信渠道消费(包括实体商户及线上交易等)的交易。

5.获赠积分仅计入主卡持卡人综合积分账户,每消费1元可累计1综合积分,积分分值四舍五入取整。获赠积分于该笔消费的银行记账日入账。活动期间每位主卡持卡人每月最高获赠1万积分。举例说明:持卡人于2021年3月1日微信单笔消费10元,银行记账日为2021年3月2日,则可获得综合积分10分,并于2021年3月2日入账。具体积分入账日期,可能因不能预估的不可抗力因素晚于上述约定时间。

6.微信商户消费本身不计积分,具体不计积分商户详见积分商城网站《关于龙卡信用卡消费不计积分商户的公告》,此次活动为额外的奖励综合积分活动,获赠的综合积分不可与航空联名卡、汽车卡等专项积分进行转换。该积分可通过登录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积分商城兑换礼品,具体礼品以积分商城展示为准,具体积分使用规则见建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