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还款陷阱多 消费者用卡需谨慎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信用卡的出现可以说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在消费的时候如果钱不够甚至没带钱或者不方便携带现金的时候,掏出信用卡一刷,便可以先消费了,不仅方便,而且还让不少人觉得痛快、潇洒。但是潇洒过后,还款的时候,不少人就遇到了问题。天津消费者王先生在给信用卡还款时就遇到了问题。

  天津消费者王先生2011年11月10号用信用卡消费2万多元。之后王先生于2011年12月和今年1月分别还款1千多元,并于今年2月22号将剩余的欠款全额还清。然而就在全额还款后,3月10号,王先生又收到银行的最新账单,显示产生利息122.07元。王先生非常纳闷:为什么全额还款后还会产生利息?于是,王先生致电银行客服,但客服的解释注重技术条款,王先生依然一头雾水,认为银行的做法不合理,并向《天天315》节目反映。

  王先生:我是深发展的信用卡客户,我这张深发展信用卡的帐单日是2月10日,账单提示我本期帐单应该还22670元,在2月29日之前还款,我2月23号就去深发展把钱还了,还了22700,我3月份收到深发展的帐单看见产生了100多的利息,我觉得很奇怪。

  对此记者联系上了深发展信用卡中心媒体负责人罗先生:

  记者:会不会出现客户已经全额还款了但又产生了利息的情况?

  深发展信用卡中心媒体负责人罗先生: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月结帐单的时候,在账单日之前的周期内有取现。用信用卡拿了现金,现金会按日息计算的,消费是有免息期,但是取现是没有免息期的,所以在月结的周期内可能会产生利息。第二种情况,客户也许以前都是按最低还款额还款。但这次是用全额还款,这种情况下也会产生利息。

  深发展信用卡中心经过查询后回复《天天315》节目:王先生确实于2011年11月10日用信用卡消费2万多元,10日为帐单日,29日为王先生的还款日。如果去年12月王先生选择全额还款一次性付清,就不会产生利息,但是王先生选择的是最低还款额度的方式,于2011年12月和今年1月分别还款1千多元,余款已经超出了免息期,所以剩下的2万余款便产生利息。虽然王先生2月22日将剩余的欠款全额还清,但是超出了规定的2月10日的账单期,所以从2月10号至还款的2月22号这段时间还要产生利息,122.07元的利息由此而来。

  深发展说,这件事银行并没有责任,有关还款利息的条款在消费者当初办卡时签的协议以及信用卡使用说明中都有详细介绍,不可能每次催款时都提醒,消费者应仔细阅读有关条款。鉴于王先生是第一次而且不是恶意透支,深发展决定免去王先生122.07元的利息。

  在这个案例中,消费者选择的是按照最低还款的方式来还款,而且前两个月已经分批还了2笔都是按照最低还款额的方式还的,最后在今年2月份又提前一个星期把剩余的2万块钱全额还清了,全额还款之后银行又催收了122元的利息,12天的时间产生了122元的利息,对于银行的做法消费者认为不能够理解,认为银行应该及时提醒在这之前银行没有通过任何的形式包括短信的方式提醒他,但是银行人家也说了自己没有责任,当初你办信用卡的时候就有有关还款利息的条款你当时就签了,信用卡使用说明当中都有详细的介绍,不可能去实时提醒你。

  刘戈:我觉得如果消费者想通过打官司或者其他一些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来要回银行多收的钱不大有可能。因为作为专业的银行,有那么多专业人士制定出来了非常详细的章程,每个银行都有自己的信用卡规章和章程,不可能产生一个漏洞让你钻的,所以你肯定得乖乖交钱就完了。但我们消费者作为客户来讲的确有心理上的不痛快。可以银行开始办信用卡的时候又将所有的规则都告诉消费者了,所有的规则都有并打印成了一个非常详细的单子,你没去看。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一方面用户觉得不服,觉得委屈,但是另一方面又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