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未尽提醒义务 信用留污点持卡人直喊冤

  这厢是各家银行为了追讨逾期欠款而焦头烂额,而那厢信用留污点持卡人也直喊冤。

  近日媒体接连曝出某商业银行信用卡在还款最后期限内没有尽到提醒义务,补收高额利息引起客户纠纷。王先生持有这家商业银行信用卡金卡,多年来一直是优质客户。“我从来都是按照手机短信或电子账单提醒的还款金额及时间来缴款,没想到今年1月份,我却收到银行滞纳金和利息的账单。”王先生在去年11月的时候用信用卡消费过两次共计13000元人民币,然而这次他没收到任何电子账单或手机短信,直到今年1月4日早上打开信箱收到了账单,滞纳金 63.01元及利息306.84元共计是369.85元。他算了一笔账,银行是按万分之五算利息,还不算上滞纳金,“稀里糊涂就要多给出400元,还不算对我本人信用的严重影响。”王先生不解,银行一直未提醒还款日期,从而造成如今的利息及滞纳金,凭什么要消费者买单?

  同时,有不少专家认为,对于这些超前消费的年轻人,银行发卡审核机制不严甚至缺失,其实才是重要因素。近年来,各家商业银行竭尽全力扩大发卡规模,其中不少还将信用卡销售业务外包给一些公司,不但在审批环节极为松懈,有时还会用“办卡送礼品”的活动诱导客户办卡,“有的信用卡持卡人根本就没有还款能力,而银行还是无限制地给他们发放信用卡。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甚至都不知道恶意透支信用卡会演变成经济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