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刷卡

00-1010 1.持卡人支付的境外信用卡消费账单中,信用卡消费一般在3%-4%之间,其中visa或MasterCard等国际卡组织向发卡机构收取国际交易费,为每次交易的1%-1.5%。虽然是从银行收取,但这笔费用实际上是由刷卡人承担的;此外,银行收取手续费或兑换费,介于1%和2%之间。






2.大部分银行海外刷卡收费1.5%。如建行、中行、招行、兴业、广发均收取1.5%,光大1.7%,深发展、交通银行均收取1.7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执行2%标准。


3.如果是银联单币信用卡或带有银联和VISA(或万事达卡)标识的双币信用卡,在境外刷卡,乘坐银联专线,不需要手续费。


00-10近日,外汇局发布通知,自8月21日起,各发卡机构应按照《银行卡境外交易数据采集标准》要求,于北京时间前一天12: 00前24小时内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也就是说,需要按要求提交国内银行卡在国外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提现和消费交易信息。


个人无需单独申报,不增加个人办卡成本。


6月初,国家外汇局发布新规定,要求9月1日起在境外发生的境内银行卡等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提现和消费交易信息,应按规定报送。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上线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外汇局将于8月21日至31日开展银行卡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


明确规定,所有开办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的发卡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向外汇局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发卡银行未按要求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自今年9月1日起暂停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直至履行信息报送义务。9月1日后,新开办银行卡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在开通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前,应当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提交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收集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外汇管理政策的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境外活期账户下个人持银行卡的合规性和便利性。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提交,个人无需单独申报,不增加个人办卡成本。国家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的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