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少年就利用信用卡套现消费

市民刘女士在诸城托男子张某办一张信用卡,按照张某及与张某同伴小松的要求,填写了假的信息并交出了身份证复印件。没过多少银行方突然通知还没有拿到信用卡的刘女士,她的信用卡已经严重透支。刘女士联系张某和小松,发现对方的电话都打不通。意识到受骗,刘女士急忙报警。

就在刘女士接到催款通知前后,还有几名市民遇到了同样的情况:通过张某和小松填写假信息申请信用卡后,信用卡一直没有收到,却收到了银行的透支催款通知。

警方通过调查,很快将正在网吧里上网的小松抓获。年仅17岁的小松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小松说,他得知一位朋友在潍坊一家银行里干过信用卡推销员,就也想通过办信用卡从中收取手续费。由于年龄不满18岁,他为朋友张某买了一张假学历证明,使张某应聘成功。随后,他又伪造了当地一所学校的公章,遇到没有符合申请条件单位的客户,他和张某就会让客户填写或者自己代填申请表,并用公章伪造学校工作证明。

通过张某个人关系,两人又找到信用卡的邮寄人将信用卡截下,同时对信用卡申请人说这些卡还没有办出来。

拿到信用卡后,两人利用房地产公司的POS机进行套现,前后得到了6.5万元现金,还刷卡消费了4000多元。有了钱,两个一直靠打工挣钱的年轻人开始了从未有过的高档消费,甚至买了一辆轿车,几个月的时间里,6万多元钱被挥霍一空。两人仅仅向银行偿还了5900元。

案发后,小松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而他的家人也帮助他退还了全部赃款。鉴于小松系初次犯罪,犯罪时未满18周岁,家人积极退赔赃款和缴纳罚金,归案后认罪悔罪,法院从有利于其成长的角度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人员说,小松的行为不仅深深刺痛了疼爱他的亲人,还让他并不富裕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希望他能够在缓刑期内积极参加社区公益劳动、遵纪守法,改过自新,将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在正路上。也希望社会各界能以此为警钟,真正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力,不要等到他们犯错时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