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郑州市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 2019年郑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最新消息:3月22号,河南省住建厅公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经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同意,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体情况,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郑州市公积金提取新规主要分两个部分:

一、公积金贷款:

郑州市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在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二、公积金提取: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离休、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以及遇有突发事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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