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您所选择的保险期间在保单80岁周年日0: 00结束,且您在保险期间届满后仍然存续,保险公司将提前向重大疾病保险支付主保险合同和平安Plus福寿安康合同支付的保险费之和的128%,主保险合同终止。
(2)如果您所选择的保险期间于百岁保单周年日0: 00结束,且保险期间届满后仍存续,保险公司将按主保险合同和平安加保福寿安康合同所支付的保险费之和的150%先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主保险合同终止。
上述“已缴保险费”按到期时基本保险金额12缴费年限确定的月已缴保险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