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安置房屋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那么,对于需要购买安置房的人而言,申请安置房屋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流程?

申请安置房屋贷款的条件

1.本市已摸文定位、结算款已付清的安置房;

2.具有本地身份;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贷款单位或个人无银行不良记录;

5.明确提供贷款用途;

6.贷款金额不能低于50万元,贷款期限在半月至一年;

贷款流程

1.咨询申请,业务受理;

2.银行调查审理批准,签受理相关合同;

3.银行员工带以上要求资料,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

4.银行签贷款合同;

5.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

6.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

7.放款时必须向银行预缴20%的利息,开始放款;

8.客户到银行付代办费和担保费;

9.定期还息,到期还款,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