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张身份证办了仨信用卡透支 现已投案自首

男子捡张身份证办了仨信用卡透支 现已投案自首

瓦房店市居民王某无意中捡到一张身份证,一时起了贪念,在银行办理三张信用卡,玩起了透支、还款的倒钱游戏,结果也在刑律面前先透支。在警方的多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投案自首,现已被取保候审。

2011年9月,被害人于某到瓦房店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自己未办理过信用卡,但多家银行催促其还款,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接到报警后,经侦大队立即展开侦查。经初查,于某系普通工人,在2007年的时候曾经丢失过身份证,但是没有报失。由于案件没有直接证据,负责侦办的经侦大队民警王长海和毛德鹏,只能通过走访银行窗口工作人员和调取办理人监控图像等摸排方法进行调查,但是由于时间较长,以上信息很多已经灭失,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难度。

此时,民警从银行仓库留存的办卡材料上发现了重要线索:取款人办卡时提供的材料证明于某为某学校的老师,且其提供的各项信息都及其准确。民警判断犯罪分子一定与这所学校存在某种联系,于是顺藤摸瓜,对该学校教职员工进行走访调查,发现曾在学校当过工人,后因行为不端而被开除的王某有重大嫌疑。民警将王某照片拿给银行多位老员工进行辨认,发现王某确实于开卡日到过银行。民警进一步针对王某展开调查,在警方的巨大压力下,王某投案自首,并且对2007年因拣到于某身份证后临时起意,通过野广告办理了于某的虚假资料,申领了多张信用卡并使用的事实供认不讳。

王某因涉嫌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因王某改错态度良好,现已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