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办银行卡 首例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开审

我觉得这就是小事,没想到会坐牢。使用他人身份证,冒用他人名义办理各种银行卡,然后将这些银行卡转卖给搞诈骗的人,年仅21岁的王建评带着几个老乡千里迢迢从福建老家来到北京,干起了服务于诈骗的行当。昨日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北京市首例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五名被告人(如图)中年纪最小的不过19岁。

王建评与陈桂皇、陈志锋、苏华荣、吴雄威几人不仅年纪相仿,更都是福建安溪的老乡。2009年10月下旬,几人想到了用他人身份证办银行卡然后转卖的赚钱法子,我们老家那个地方有不少做诈骗的,办好的卡正好可以卖给他们。

于是,王建评等人先后来到北京。他们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陈桂皇在福建等地以每张100元的价格买身份证寄给王建评,王建评和陈志锋再将这些身份证分发给苏华荣和吴雄威等人,由他们去各银行办理银行卡。

随后,王建评就将这些银行卡邮寄给全国各地的骗子,我的朋友知道我能办卡,一传十,十传百,有需要的人就给我打电话,一般每套550元。所谓一套即包括一个身份证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的卡各一张,有个别需要其他银行卡的我们也给做,总共做了300多张。然而,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几人就被警方抓获。

昨日,几名被告人的律师早早来到了法庭。除王建评、陈桂皇、陈志锋自行聘请了律师外,苏华荣和吴雄威因没有聘请而由法院委派了律师为其辩护。然而,刚一开庭,吴雄威和苏华荣就断然拒绝了,没有什么好辩护的。二人解释说。两位律师遂无奈退出了法庭。

庭上,王建评作为主犯辩称,自己一开始并不知道干这个犯法,我觉得这就是小事,没想到会坐牢。之后仍继续干,也是为了能收回自己投的钱。其辩护律师亦指出,被告人办理的都是不能透支的储蓄卡性质的借记卡,并非信用卡,所以造成的社会危害也较小,故此建议法院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