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信用卡全体人员意外险细则

平安车主卡客户,只须激活信用卡后刷卡消费一次,不限金额。自首刷日的次日零时起可获赠全车人员意外险,保障范围包括最高50万保额的驾驶员意外险,同车亲属每人10万元的意外险及全车人员每人4千元的意外医疗(含驾驶员)。

保险对象

主被保险人:刷卡获得本保障的平安车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连带被保险人:乘坐主被保险人驾驶非商业运营私家车(七座及以下)的亲属为连带被保险人,连带被保险人的年龄限制为出生满30天并已健康出院至90周岁

保障时间

保障生效日:卡片首刷日的次日零时

保险失效日:卡片注销日的次日零时

保障责任 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单位:人民币) 主被保险人驾车期间意外伤害500000元/人驾车期间意外伤害医疗4000元/人连带被保险人乘车期间意外伤害100000元/人乘车期间意外伤害医疗4000元/人

温馨提示:

必须是平安车主卡持卡人驾驶车辆才可享有本全车人员意外险;

所驾驶车辆必须为非商业运营私人客用车辆(七座及以下),不含公用车辆、货用车辆;

车上亲属超过车辆核定的最大乘坐人数,则所有亲属都不享有本保障;

意外医疗的免赔额为人民币100元/次(不包含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部分自费及全额自费的诊疗项目费用与药品费用);

满足保险生效条件的刷卡范围包括一般消费和预借现金,但不包括还款交易。


理赔程序

(一)保险事故通知

主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本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88-24-365,未开通400业务的地区请拨打021-68639999,由本行转接保险人。否则主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察、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二)保险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