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5月开始受理支付牌照申请强调四大原则 预计

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第三方支付)15项相关子法及规定,近期将密集展开10多场公听会,预计4月底前全数确定条文,5月开始受理发照,金管会预估首波将发出10张证照,第三方支付业者与金融业的线上大战将正式开打。 第三方支付专法从起草以来风波不断,近期又将找来银行、网路业者开会,金管会主委曾铭宗特别订出四大原则,一即公平、平衡,金管会不会偏坦银行等金融机构,忽略网路业者的需求,双方会在同等基础上、平行发展,也希望网路业者不必过度担心金管会会「偏心」。 第二是国际化原则,电子支付专法留有弹性条款,即保有未来经主管机关核准即可开办新业务,曾铭宗承诺,只要是国际上可承作的业务,基本上都会儘可能让业者可以承作。 第三是消费者保护原则,各项开放或业务发展必须兼顾保障消费者权益,未来第三方支付业者归金管会主管后,各类支付争议即可明确的管理方式及仲裁管道,对国内的电子支付產业发展有正面助益。 第四是中度监理,曾铭宗强调,虽然电子支付主管机关由原先经济部改为金管会,外界担心金融是高度监理行业,未来电子支付也可被高度监理,影响產业创意及活泼性,他承诺未来对电子支付產业是採取中度监理,绝对会给业者更大的发展空间。 由于银行公会已完成相关子法的草拟,报交金管会,金管会3月开始就会密集邀集业者举行公听会,约有10多场,预计5月前公告并接受业者申请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