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小编的一个朋友其信用卡透支取现不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而需要全额还款。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原来多家银行近期发出通知,一方面下调预借现金额度,一般下降至总授信额度的50%;另一方面将信用卡透支取现金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这也意味着,未来持卡人在办理信用卡取现业务后,不再能仅归还最低还款额。
下面就是各家银行发布的通知,一起来看一下。
民生银行4月18日发布通知,对于客户将信用卡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的情况,将根据监管规定采取提前结清、降额、止付等管控措施。
农业银行、华夏银行等在商户端进行了限制。比如农行要求信用卡在境内房地产类商户的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日、月、季、半年等期限累计金额分别有具体额度限制。
华夏银行通知落实禁止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需求,依据相关规定,对房地产类商户设定限制,当您持该行信用卡在此类商户透支消费时,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49号文要求预借现金交易全额记入最低还款额。
建设、华夏、平安、等多家银行近期发出通知,一方面下调预借现金额度,一般下降至总授信额度的50%;另一方面,将信用卡透支取现金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比如建设银行发布通知,5月26日起,信用卡现金提取及现金转出本金将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此外,该行信用卡现金分期额度上限规则由不超过持卡人可用信用额度且累计不超过5万元调整为不超过持卡人可用预借现金额度且累计不超过5万元。
监管机构也将现金分期等纳入监管。
今年3月,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被罚款175万元,因2016年至2017年,该中心部分信用卡现金分期资金被用于证券交易;2015年至2017年,该中心部分信用卡分期资金被用于非消费领域,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上海农商银行被罚款50万元,因2015年至2017年,该行部分信用卡现金分期资金被持卡人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对于此次调整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上述银行公告显示,主要是为了落实《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9号)有关规定,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监管规定,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原则上不享受免息还款期或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确实有需要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重新评估持卡人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基础上,签订业务合同,并在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中相应扣减该笔预借现金业务总金额。
另一方面,信用卡预借现金取现额度上调后风险相应加大,也被认为是银行提高还款要求的原因之一。根据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信用卡持卡人通过ATM办理预借现金提取业务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2000元提高至1万元,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
而在提高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还款要求的同时,部分银行也对预借现金额度进行了上调。如华夏银行将华夏SMART信用卡的预借现金额度调整至信额度的50%,部分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预借现金额度调整至不超过信用额度的50%。农业银行亦规定金穗准贷记卡透支取现累计透支金额最高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50%。这无疑有利于满足部分持卡人对于临时现金消费的需求。
那么,信用卡预借现金取现额度上调对于持卡人有何影响呢?上述业内人士认为,影响不大。信用卡预借现金不享受免息还款,除按照取现额1%-3%收取手续费外,从取现当天起至清偿日止,每日还会收取约万分之五的利息,资金成本较高。预借现金额度上调后,有助于督促持卡人谨慎考虑资金状况,决定是否办理相关业务,并尽快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