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廊员工辞职后,利用预留的钥匙回宿舍盗窃财物,变卖牟利。而此前,他还利用经理的信任,用经理信用卡透支两万余元。日前,该男子已被南开区法院以盗窃罪及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并罚。
广东省男青年张某原系本市一家发型设计室员工,后因故离职。2011年9月11日15时许,张某经预谋,悄悄回到该设计室位于南开区的员工宿舍,使用其工作期间预留的宿舍钥匙进入室内,将该店存放于此处的150个电饭锅(经鉴定价值9750元)盗走,随后低价卖与一废品收购人员。后经失主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月30日将张某抓获归案。审理期间,法院还查明,张某在上述设计室工作期间,曾接受经理韩某委托,持韩某个人名下银行卡代为购买飞机票及处理个人财务等事宜。自2011年6月开始,张某冒用韩某名义,以刷卡消费、ATM机套取现金的方式,个人透支使用该信用卡金额达2.3万余元。
根据上述事实,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