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银行分理处主任沉迷赌博,竟骗取并冒用客户信用卡透支取现10万元。10月16日,江西黎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信用卡诈骗案作出判决,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经查,已过不惑之年的杨某系某银行分理处主任。2010年10月期间,杨某谎称为客户升级信用卡授信额度,骗得客户的身份信息等材料,并采取出具虚假的经营收入证明书、虚假的调查报告、骗取客户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等手段,以客户周某的名义取得其所在分理处的上级金融机构核发的授信额度为10万元的准贷记卡一张。
杨某交纳了办卡的费用后,该卡由杨某自己保管使用。之后,杨某先后多次透支资金10万元用于赌博活动。2011年4月13日,杨某未去上班并将在黎川使用的手机关机潜逃外地。2012年4月3日,杨某在上海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信用卡并冒用他人名义透支资金用于赌博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案发前被告人杨某的亲属代为退出全部赃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